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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宁市能力促创业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劳社培就字[2006]9号
 
各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创业培训工作的开展,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和能力促创业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0号)和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实施方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能力促创业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劳社发[200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十五”期间面向全市实施能力促创业计划。现将《南宁市能力促创业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南宁市能力促创业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和能力促创业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0号)和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实施方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能力促创业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劳社发[2006]8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创业培训工作的开展,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结合我市的工作实际,制定“十五”期间面向全市实施能力促创业计划,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我市发展县域经济,发展中小企业促进就业和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需要,广泛发动社会,面向下岗失业人员、青年学生、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以及社会其他各类群体开展创业培训,增强其创业能力和经营能力,充分发挥创业促进就业的倍增效应,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向参加创业培训的人员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荐、融资服务、技术支持、信息传递等创业服务,为劳动者成功开业和带动就业创造更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06至2010年的5年内,我市将对8800名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详见附件),力争培训结束后3个月开业成功率达到30%以上,半年内开业成功率达到50%,并实现1人创业平均带动至少3人就业的倍增效应。成功开业的企业中,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的比率达到80%。我市作为“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试点城市,要建立社会化、开放式创业服务体系,实现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融资服务、创业孵化、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务求达到预期目标。
三、主要内容
(一)积极实施创业培训,提升劳动者的创业意识和创业的基本能力
各县、区要广泛发动社会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参与创业培训,组织具有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针对劳动者自身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重点推广“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项目。对有创业意愿但尚未创业的人员,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和创业基本知识培训,帮助他们创新观念,明确创业目标,掌握创业必备的专业知识,提高创业的基本能力。对已开办企业的人员,重点开展企业管理方面的专业培训,提升其经营管理能力。广泛案例剖析、角色扮演、互动教学、创业者现身说法性和灵活性。充分发挥我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作为西部职业培训远程接收站的作用,依托劳动保障部的技术支持,利用其开发的多媒体教学课件,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培训。
(二)多渠道、多形式开发、收集和推荐创业项目,建立项目资源库。重点在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发展前景好,且适合各类人员创业的项目,如社区餐饮业、零售业、居民服务业、租赁服务业、种养业及其他便民利民的新兴行业领域的项目。同时,组织专家对募集到的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并优先考虑创业培训学员。
(三)提供开业指导,帮助创业者掌握基本的开业技巧
各县、区要建立起创业咨询专家队伍,为创业者提供指导和服务,使其掌握基本的开业技巧,并能运用经营策略和国家有关政策。同时将开发、收集的创业项目向创业培训机构和创业者推荐,并指导创业者制定科学、适用的开业方案,帮助其成功开业。
(四)搞好创业孵化,提高创业者的实际操作能力
各县、区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依托当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或利用部分关闭破产企业的闲置厂房,建设一批相对集中的创业市场或孵化基地,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场地的创业者提供一段时期的孵化,帮助其在场(基地)内完成创业见习,丰富创业体验,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为参与市场竞争,做强做稳做大企业奠定基础。
(五)开展融资服务,提高创业者的诚信意识和资金运作能力
各县、区要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拟定适合当地实际的关于加强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的配套文件,开通小额担保贷款绿色通道,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发放贷款。同时,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创业者提供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学习和推广外地城市信用社区的建设经验,加快信用社区建设步伐,加强对贷款申请人的诚信教育,跟踪了解资金使用状况。逐步建立创业者诚信档案,提高其诚实守信、按期还贷意识。
(六)加强跟踪扶持,提高创业者的经营能力
各县、区要跟踪了解创业者所办企业运营和发展状况,针对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和指导,帮助其不断提高经营能力,改善经营状况。依托创业咨询专家队伍的技术支持,为创业者答疑解惑和创业者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同时,创造条件帮助创业学员成立创业者联谊会或协会,加强创业交流,沟通创业信息,开展结对互助活动,实现共同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落实目标任务
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工作力度,切实将其作为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协调推进,争取从当地财政促进就业再就业资金中落实创业培训所需经费。按照分解的目标任务,强化目标考核和质量监控,以培训合格率、企业开办率、稳定经营率以及带动就业率等为重点,建设健全科学的创业培训绩效考评体系。作为SIYB项目试点的市本级,要率先在提高培训质量、扩大培训规模、树立培训品牌、实现能力促创业、创业促就业上做出成绩,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创业促进工作向纵深开展。
(二)密切部门合作,落实扶持政策
要加强与财政、工商、税务、银行、经贸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部门的合作,加强与企业界、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和各行业商会(协会)的沟通与联系,共同搭建面向创业者提供服务的公共平台,使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享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的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不断改善和优化创业环境。要充分发挥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积极作用,将创业培训从下岗失业人员推广到青年学生、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返乡创业农民、复退军人、残疾人等社会各类有创业需求的人群,逐步扩大创业培训对象范围。
(三)抓好队伍建设,确保培训质量
加强对创业培训教师队伍的建设,有计划、有组织地选送责任心强、业务精的教师参加自治区、市举办的SIYB教师认证和授权培训机构认定工作,在全市建立起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创业培训教师队伍。同时,严格按照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创业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劳社发[2004]86号)和《广西做好“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工作的通知》(桂劳社发[2005]96号)要求,规范培训行为,确保培训质量。
(四)树立创业典型,引导全民创业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络,以及举办创业大赛、创业论坛、创业成果展示活动、编辑创业明星事迹集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级政府鼓励劳动者创业和就业的政策措施,宣传SIYB培训项目,宣传在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培训机构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经验,宣传自强自立、奋发图强、成功创业的典型事迹,树立一批在社会上起导向作用的创业标兵,引导和带动更多劳动者走自主创业、能力创业道路,逐步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业、支持创业、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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